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鼓励承接高增值型服务外包业务
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7/19-2022/08/09
已截止
扶持标准
以审定通过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收汇金额作为排名依据。对符合上述支持内容之一并且出口额排名靠前的企业(每项支持内容最多不超过10家),每家给予2022年度一次性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材料和项目材料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务局—搜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计划,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电子版;申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材料
(1)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项目资金申请汇总表;
(2)“鼓励承接高增值型服务外包业务”项目合同汇总表;
(3)申报主体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贸易(离岸服务外包)收入明细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若为其他语种附翻译件)、涉外收入申报单、银行回单等凭证复印件(所附原始单据应保证内容清晰完整,编号排序,并与合同汇总表一一对应。一份银行结汇单对应多份合同需标注说明)。如由境外企业境内机构代为付款的,需提供相关业务凭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政策文件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服务贸易发展扶持计划(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commerce.sz.gov.cn/xxgk/qt/tzgg_1/content/post_9958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