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扶持计划-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10/18-2022/10/27
已截止
产业类别
高端装备,机器人,互联网,医疗器械,海洋产业,电子信息,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事后资助,按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投资费用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总投资费用主要由建设投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因实施该项目而发生的设备及工器具(包括软、硬件)的购置、改造和租赁费,安装工程费以及必要的场地改扩建工程费。]、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包括自主研发费用和委托开发费,自主研发费用含因该项目实施必要的研发设备设施购置费、研发材料费、试产定型测试验证及其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员费(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性支出除外)。]构成。其中,建设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由共性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共性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新兴产业扶持计划”http://wb.gxj.sz.gov.cn/indprom/sfm/#/apply?itemCode=4403000000005907069931000303715001在线填报),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复印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系统申报时免提交);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系统申报时免提交);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系统申报时免提交);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六)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复印件(可提供的项目用地(海域)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场地、用海租赁的请提供租赁证明,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七)实施申报项目的核心研发人员及其主要设施资料复印件。
专项申报材料:
(一)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1.申报项目相关知识产权证,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批复文件、合作协议等复印件。
2.项目申报单位行业占有率,承担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取得的特殊认定、荣誉情况,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
3.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原件(需包含申报项目立项报告及审批书,项目实施的阶段性及总结报告、试产定型及检测验证鉴定报告等)
4.申报项目总投资费用支出清单(明细表),包括建设投资、研发费用等。
5.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合同、发票、设备清单、研发核心成员名单、银行支付凭证、验收单等。研发核心成员不超过10人。
6.服务本地龙头企业的产业链关键核心企业需提供服务龙头企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合同、协议等。
政策文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海洋装备、智能网联汽车、医疗装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0175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