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双高服务站点
科易深圳双高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项目 > 正文

产业链垂直整合项目

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传统实业,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军工业
申报条件
1、扶持金额向下取整到万位,扶持金额小于1万元的项目不予扶持。 2、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中,已申报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单位还可就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在同一年度内叠加选择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重大项目奖补、产业链垂直整合项目、技术改造投融资项目、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中的任一项申报一个项目(重大项目的续报项目除外)。 3、项目实施期以发票时间/海关进口报关单时间为确认依据,项目投资额为扣除可抵扣税款的实际投入金额。
扶持标准
事中方式。按照不超过全链条项目上年度投资总额的20%(包括制造及配套环节投入),分别对牵头企业和各改造节点对应的投资主体给予扶持,各项目投资额之和为全链条项目的投资总额,其中对全链条项目固定资产总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70%,扶持金额按项目已投资进度经专项审计后分段拨付,最长扶持3年(从首次扶持当年度算起),年度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由基础申请材料和专项申请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请材料: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选择申报具体项目类别,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申报网址:http://wb.gxj.sz.gov.cn/indprom/sfm/#/apply?itemCode=440300000000590706993100030371900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三证合一新版本;产业链垂直整合项目所有参链单位均需提供); (三)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备案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非技术改造项目可不提供); 专项申请材料: (1)采用一家牵头、多家协作的组织形式,协作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家,提供项目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三个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所有参链单位均需提供); (3)上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可由财务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替代,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代替材料应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所有参链单位均需提供); (4)项目投入明细清单(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申请指南提供的模板表3填写并上传,具体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佐证纸质材料无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审计环节核对;所有参链单位均需提供;建议A3纸正反面打印/复印); (5)牵头单位会同协作单位共同形成统一的实施方案,须包含总体实施计划和若干子项目的建设方案、预算方案,贯穿产业链的关键技术研发、设计、产品中试、生产制造、应用示范、检验检测等至少两个关键环节(分别加盖各单位公章;撰写提纲见附件1-3); (6)单位专业资质文件、技术检测报告、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用户使用意见等证明材料及目录(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将作为专家评审参考文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7)其他需补充说明的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项目实施带来企业“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相关评价证明材料,如项目实施前后用工人数、生产效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将作为专家评审参考文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政策文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技术改造倍增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201906/t20190606_178674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