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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信息安全专项)

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扶持标准
事后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和流动资金构成,其中建设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软件开发项目除外。
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szjmxxw.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审核意见书》原件(仅我市企业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企业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五)《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审核意见书》原件(仅我市企业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企业提供); (六)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可提供的项目用地(海域)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场地、用海租赁的请提供租赁证明,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七)若企业在深圳信用网查询到2015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6日期间存在单笔罚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上,需在申报之日前提交由罚款处罚机关出具的非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证明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人员、设施等主要条件保障的资料; 专项申报材料: (1)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的核心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专利(或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 (3)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应用示范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限2016年1月1日后签订)。 (4)其他项目评审关注的材料:项目单位市场竞争优势(品牌、行业占有率等);项目承担情况(国家、省市、区级)的有关批复文件;单位人员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博士、高工数量);项目单位研发人员情况(研发人数量和占比);项目单位拥有的奖项、资质、荣誉、认定或证书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家级、省部级及市级有关证书复印件)。 (5)申报项目建设投入及主要证明材料(需提供纸质并上传,如:设备清单、主要采购合同、费用支出清单等);申报单位近2年科研投入明细表及主要证明材料(仅准备企且上传,以备后续流程需要)。
政策文件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201805/t20180509_118187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