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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及相关治疗药品研发及产业化

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生物医药
扶持标准
按照“先立项、后补贴”的方式予以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编辑目录,标注页码): 1.项目摘要(2000字以内) 项目名称、法人概况、项目背景、主要完成内容、总支出及构成明细、申请政府补助资金用途等。 2.项目背景与意义 项目主要背景情况,对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帮助、缓解的疫情问题等。 3.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单位组织架构、股权架构、基本财务状况等。 4.项目主要内容 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抑制剂等预防及治疗药品的技术先进性、采用的工艺路线及技术特点、生产规模、计划总生产量等。 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包括项目总投资估算表、项目资金筹措落实情况等。 费用类别主要为建设投资(含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研发费用(含科研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生产费用(含原材料费、辅助材料费、水电等燃料及动力费)、人力成本费、物流运输费、铺底流动资金等。 资金申请报告附件(请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排序): 1.项目单位法人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2.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 3.项目管理承诺函(附件1.1) 4.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1.2)。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及相关治疗药品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的紧急通知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6735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