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项目(渔业类)奖励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申报时间:
2022/10/20-2022/11/07
已截止
申报条件
本项目用于资助渔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休闲渔业项目和“菜篮子”水产基地,具体包括:1.本市注册经营且被评定为2021年度国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渔业企业;2.在深圳市区域内建设,且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休闲渔业项目;3.2021年度基地规模、产品质量、回运量等指标综合考评进入深圳市“菜篮子”基地前20名的水产基地。
扶持标准
(1)渔业企业首次被评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70万元(累计)、50万元(累计)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被取消龙头企业资格再次认定的,不予重复奖励。(2)被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且年度监测合格的渔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具体资助名单按照国家、省、市组织的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年度监测结果确定。(3)在深圳市区域内建设休闲渔业项目,被评定为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点、省级休闲渔业示范点和市级休闲渔业示范点的,分别给予11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4)基地规模、产品质量、回运量等指标综合考评进入深圳市“菜篮子”基地前20名的水产基地给予80万元的奖励。具体资助名单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的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结果确定
申报材料
(1)龙头企业(渔业类)奖励和休闲渔业示范点奖励,相关企业无需申报。业务管理部门根据认定批复文件拟定奖励计划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菜篮子”基地(渔业类)奖励,相关企业无需申报。业务管理部门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拟定奖励计划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政策文件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内渔业类)项目(第二批)及2023年远洋渔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pnr.sz.gov.cn/xxgk/gggs/content/post_10180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