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贴息项目(渔业类)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申报时间:
2022/10/20-2022/11/07
已截止
扶持标准
贴息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90%,对每个龙头企业每年度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贴息金额由实际到位的贷款额和相应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确定。对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的最长期限为12月,贷款期限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不足12个月的,据实计算。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计算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申报材料
(1)2022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内渔业农业产业化项目贴息(第二批)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内单位相关证明等);
(4)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2021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5)2019、2020和2021年三个年度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补申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贴现息项目(渔业类)的重点龙头企业请提供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三个年度的会计报表);
(6)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有关银行贷款有效凭据(银行拨款单)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企业归还银行贷款利息清单;
(8)申报单位承诺书(对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未重复申报项目等作出承诺);
(9)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相关材料(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10)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菜篮子”基地认定等证书材料,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政策文件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内渔业类)项目(第二批)及2023年远洋渔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pnr.sz.gov.cn/xxgk/gggs/content/post_10180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