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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创新圈项目(D类)

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农业,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对于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限项申报。 (一)一般企业。 1.对于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不得申报。 2.未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1项。 (二)企业获得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广东省科技奖励获奖,或属于近三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 1.对于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1项; 2.未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2项。 (三)2019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
扶持标准
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竞争性择优支持,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采用事前资助方式,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人民币300万元,可以不提供配套资金。
申报材料
(一)登录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三)申请人承诺书(包括知识产权、科研诚信等); (四)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通过系统提交,申请时不用递交书面材料。 特别提醒: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并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对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的,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或撤销项目,并纳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文件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办事指南 http://stic.sz.gov.cn/zxbs/bs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