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军工业
申报条件
对于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限项申报。
(一)一般企业。
1.对于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不得申报。
2.未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1项。
(二)企业获得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广东省科技奖励获奖,或属于近三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
1.对于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1项;
2.未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2项。
(三)2019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
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七)合作协议书复印件(验原件);
(八)项目在香港开支的经费预算表;
(九)申请人签名的科研诚信声明、申请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的声明等;
(十)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提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报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负面清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