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参与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实现发明专利破零或倍增,核心专利技术产品效益突出,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企业。 二、征集条件 1、创新基础好。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拥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2、创新能力突出。企业研发投入有效增长,2021年度研发投入5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年度内新增3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 3、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效果明显。企业拥有核心自主发明专利产品,专利产品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市场前景良好。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4、示范引领作用强。企业属于“3+3+2”产业集群(产业链),拥有的发明专利和专利产品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实现发明专利倍增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在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方面实现突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一、征集范围 参与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实现发明专利破零或倍增,核心专利技术产品效益突出,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企业。 二、征集条件 1、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年度内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且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项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2、企业研发投入有效增长,2021年度研发投入3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以上。 3、企业拥有核心自主发明专利产品,专利产品年度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产品利润和税收保持同步增长,市场前景良好。 4、企业属于“3+3+2”产业集群(产业链),拥有的发明专利和专利产品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 征集范围 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的产品二、申报单位及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的新产品原则上需要通过项目验收,验收可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 3、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权明晰; 4、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管理要求,已形成批量生产能力,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5、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支持油茶产业创业人才申报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对入选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给予资助。
支持企业培养、引进油茶产业高端人才,对入选的湖南省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在支持期内给予资助。
1、专业服务机构依法注册成立5年及以上,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最近24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 2、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专业机构拥有会计、税务、投融资等注册执业师和高级专业职称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10人以上; 3、具有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财务管理研究与服务能力,承担市级以上政府委托相关课题研究或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产品; 4、具有对企业财务人才转型升级和能力提升培训的能力,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财务管理培训,或者开展CFO、管理会计师、科研财务助理等管理类型财务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5、在服务工业企业精益生产、技术创新、投融资、财税政策等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的品牌和影响力,有较为成熟的服务体系和稳定的咨询专家团队等技术保障; 6、具有一定的技术手段或优势,如拥有先进方法体系,或具备财务管理软件、平台等实用工具; 7、最近5年为食品医药轻纺类工业企业提供的服务案例不少于5项。
1、参赛对象。湖南省境内注册的从事大数据、人工智能行业与应用的企业及相关独立法人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2、参赛要求。参赛项目需已完成或即将完成,在建项目应已有一定的成效,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示范推广价值,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参赛单位每个方向限报一个参赛项目,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奖项的项目不得再次报名参赛。
一、大赛方向 (一)方向一:标志性创新产品 本方向针对软硬件结合,运用创新技术的人工智能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专用芯片等核心基础产品,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生物特征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产品,智能运载工具、智能工程机械、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等融合型智能产品。 (二)方向二:示范性应用场景 1、工业应用。主要包括关键制造装备通过嵌入计算机视觉等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升级,工业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产品设计、工艺、制造、物流、管理、销售、服务、监测、运维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 2、垂直应用。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在电信、能源、金融、商贸、农业等行业的应用;人工智能在城市管理、医疗健康、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应用;人工智能在学校、医院、社区、工厂、园区、家庭等场景的应用。 二、参赛条件 1、参赛对象。湖南省境内注册的从事大数据、人工智能行业与应用的企业及相关独立法人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2、参赛要求。参赛项目需已完成或即将完成,在建项目应已有一定的成效,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示范推广价值,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参赛单位每个方向限报一个参赛项目,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奖项的项目不得再次报名参赛。
1.申请对象。利用共享平台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开展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个人)。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申请补贴由所入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平台统一组织。 2.申请范畴。各社会用户使用加盟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提供的检验检测服务产生的符合补贴要求的费用。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湖南省境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以指南发布之日起算)的企业,且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3%以上。 2.推进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鼓励企业联合高校或科研机构组织申报项目(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优先支持依托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的项目。 3.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拥有稳定的技术支撑队伍。近3年内已获授权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已获授权3项及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4.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项目资金配套能力强。项目研发总投入主要用于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生产线建设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等(不含土地购置费、房屋建设成本等相关基建费用)。 5.支持企业承接2018年以来获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已结题的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专利奖和省专利奖,中国和省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获奖项目等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及产业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成果在我省转化及产业化。 6.鼓励开展国际与区域合作,支持企业承接境外、省外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及产业化。 7.申报项目须知识产权明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已取得重大突破,具备工程化、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预期经济效益显著,且符合我省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对强链、补链和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8.无相关研发基础和条件、不符合绿色发展导向、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单纯扩产能的项目均不纳入支持范畴。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在省科技创新计划类别中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最多允许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创新人才、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项目负责人严禁挂名申报。 3.项目一经受理,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研发主要指标和研发总投入等原则上不得调整。省财政科技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4.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5.鼓励高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及社会保险补助等,可按照有关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的“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中支出。 6.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须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