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扶持计划主要面向文化和旅游系统研究院所在职青年科研人员。申报人应具有3年以上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科研工作经历,学术功底好、创新能力强,45岁以下(1976年1月之后出生)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无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 扶持计划每年以不同研究主题开展,2021年研究主题 为"地方戏曲研究和线上传播模式探索"。申报人需依据研究主 题提交项目研究方案.方案应突出创新性和实效性,鼓励挖掘和 利用本地区本单位的艺术档案、十部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资料 和其他相关影像资源,实现对地方戏曲相关研究成果的创造性转 化、创新性发展。 (三) 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研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 审核把关,并承诺申报人及其研究方案一旦入选,本单位将提供保障条件,确保其研究工作按计划实施。
(一)申报主体 1.项目单位为在山西省境内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中央驻晋单位。 2. “信用中国(山西)”网站确定的失信主体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 1.项目符合《指南》具体支持方向提出的申报条件,在山西省境内实施(市场拓展类项目除外)。 2.同一项目未享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3.同一项目只可申报一项奖补。 4.脱贫攻坚领域数字经济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引进数字经济领域技术、管理、市场和财务等优秀骨干人才的企业;骨干人才应担任企业中层及以上数字经济领域相关职务,或在重要技术岗位任职;年薪在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城镇私营或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3倍以上(含);具备满足数字经济领域相关职务、岗位的专业能力。并在申报企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与申报企业签订协议,愿意完成学业后在申报企业继续工作3年以上;参加培训时间需在3个月以上,派遣到国外进修时间需在6个月以上;派遣到国外进修仅限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的高级合作项目,不包括一般合作项目的工作派遣或驻外产品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能力强,科学诚信素养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长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科技推广、技术创新、科学管理、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坚定创新自信,坚持攻克难关,勇攀科技高峰,在重点产业领域或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要创新性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广泛认可,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坚守在企业一线,创新争先,攻坚克难,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在落实“六稳”要求做好“六保”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优先推荐。 5.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在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积极推动“科创中国”山西行动、创新方法大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创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科技工作者优先推荐。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等奖项)。 2、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3、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国家级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即成员(member)或高级成员(fellow),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 4、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获得者(均为排名第一位);全国创新争先奖牌奖团队带头人;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位);山西省“杰出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公认的排名前200名大学的校长、副校长。 7、近5年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技术研发部门第一负责人)、首席设计官(工艺设计部门第一负责人)、首席质量官。 8、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人。 9、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金融机构首席执行官、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10、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 11、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标准组织(ISO)栎样委员会委员。 12、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医疗机构、卫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国际重大医学项目的首席科学家。 13、近5年内,担任过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 14、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评委会主席、副主席。 15、近5年内,直接培养出奥运会冠军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16、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著名建筑奖、工业设计奖、文学奖、电影奖、电视奖、戏剧奖、音乐奖、广告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一类艺术比赛大奖。 17、其他经认定达到A层次标准的人才。
1、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主持人;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专家;全国名老中医。 2、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二、三位)、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3、山西省“百人计划’’或其他省(市、区)同类计划相当于该层次的人选(青年项目除外)。 4、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 5、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位)。 6、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三等奖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二等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三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三名。 7、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公认的排名前200名大学的副教授。 8、近5年内,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且负责项目通过验收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或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或课题组第一负责人;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或专题组组 长、副组长;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9、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中层副职或相当技术岗位3年以上。 10、近5年内,担任过全国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近5年内,担任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副主任。 1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3、其他经认定达到C层次标准的人才。
(一)申报主体 1.项目单位为在山西省境内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中央驻晋单位。 2. “信用中国(山西)”网站确定的失信主体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 1.项目符合《指南》具体支持方向提出的申报条件,在山西省境内实施(市场拓展类项目除外)。 2.同一项目未享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3.同一项目只可申报一项奖补。 4.脱贫攻坚领域数字经济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引进数字经济领域技术、管理、市场和财务等优秀骨干人才的企业;骨干人才应担任企业中层及以上数字经济领域相关职务,或在重要技术岗位任职;与所在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年薪在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城镇私营或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3倍以上(含);具备满足数字经济领域相关职务、岗位的专业能力。
在农业龙头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
新建与考核优秀的科技创新团队。
1.作为第一完成人,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其完成单位在山西省内注册。 2.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且在山西省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主体。
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985”高校或教育部认定的“世界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到我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且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