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3月31日、10月1日—10月31日。
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科技创业企业创新券、人才引进跟踪支持创新券因政策调整取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和企业研发投入引导创新券调整为直接配套补助,不再发放创新券;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调整为大型仪器共享券;服务券调整为专项服务券。《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18〕11号)中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改为后补助方式支持,不再实行创新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