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已经享受区级支持政策的情况 各区已实施的各类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及措施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9〕11号)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已享受或已申请各区支持政策,且获得奖励低于本次奖励标准的,可以申请补足差额,具体金额为本次奖励标准减去已享受或已申请区级奖励金额。 (二)关于诚信申报奖励的要求 各单位必须秉持实事求是、诚信为本的原则如实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对违反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如涉及其他问题,同时报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