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正高级职称认定

一、范围和对象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实施的范围和对象为:从海外引进的来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从国内引进的来皖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一)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首次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衔接不上,不能及时参加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二)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或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突出成果。(二)急需紧缺人才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的考核认定:在国内已经取得经社会化评定的相应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评议条件正高级职称取得重要科学发现和技术革新成果的国家或中央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科研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学术奖励称号获得者的领军人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二),或主持完成4项以上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研发计划、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或担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3.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3项以上,且排名前三;或二等奖4项以上,其中有一项排名第一;4.在国内外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其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三篇SCI源期刊收录论文属中科院分区表二区以上,EI限期刊论文);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本人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A&HCI、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全文1/2篇幅以上、或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以上;5.作为第一起草人制定国家(行业)标准5项或省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6项,且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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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副高级职称认定

一、范围和对象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实施的范围和对象为:从海外引进的来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从国内引进的来皖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一)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首次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衔接不上,不能及时参加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二)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或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突出成果。二、申报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的考核认定:(1)在海外或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在海外或国内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2)在国内已取得相应系列中级职称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0年以上。2.各类申报人员应是7517年1月1日以后引进来肥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7575〕12号)对应的申报条件。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包括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不得申报,按有关规定执行。卫生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确需申报考核认定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国家对职业资格有明确要求的,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三、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考核评议条件副高级职称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掌握本学科领域国际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本学科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且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海外知名高校、著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务7年以上的专家、学者;2.在世界955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管理专家,或在发达国家知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等担任中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7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管理或技术人员;3.在海外发达国家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层管理职务7年以上的专家、学者;4.在国内外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其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其中SCI源期刊收录限中科院分区表二区2篇以上,EI限期刊论文);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本人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A&HCI、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全文1/2篇幅以上、或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以上;5.在海外主持完成重大科研、工程项目1项以上;6.其他在某一领域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技术成果获得海外同行认可,或在某一领域学术技术研究有一定国际影响的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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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副高级职称认定

一、范围和对象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实施的范围和对象为:从海外引进的来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从国内引进的来皖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一)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首次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衔接不上,不能及时参加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二)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或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突出成果。二、急需紧缺人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的考核评定:(1)取得博士学位后具有1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硕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2)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并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评议条件副高级职称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科研工作有重要创新前景的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科研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学术奖励称号获得者等青年领军人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其他各行业领域省部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前二;2.担任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或担任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要完成人排名前二;3.在国内外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其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其中SCI源期刊收录限中科院分区表二区2篇以上,EI限期刊论文);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本人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A&HCI、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全文1/2篇幅以上、或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以上;4.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3项以上;5.作为第一起草人制定国家(行业)标准2项或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6项,且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扶持标准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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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人力资源领军人物认定

1、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获得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表彰奖励;3、所在机构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经营效益良好,在同行业中业绩名列前茅;4、所在机构诚信经营、服务专业,管理规范,对促进我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5、所在机构在促进就业和市场化引才方面表现突出;6、所在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和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上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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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奖补

申报对象:经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或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人才招聘、人才猎头、人才推荐等项目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扶持标准对市场化引进的高端人才,经认定后,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奖补。引才成绩突出的,认定为市场化引才优秀单位,给予一定的奖补。具体奖补额度结合引才成效,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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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人力资源经理人认定

1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具备9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从业经验;2.所在机构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3.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4.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相关荣誉奖励,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和组织发展变革有主要贡献,对企业成长、经营有较大促进作用。扶持标准认定人力资源经理人26名,授予“十佳人力资源经理人”称号,并按规定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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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自主创新-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

一、申报基本条件: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申请项目在本市组织实施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户籍或身份证在合肥的社会个人(仅限于专利资助条款)。二、当年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在站工作的博士后(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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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自主创新-新建院士工作站资助

一、申报基本条件: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申请项目在本市组织实施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户籍或身份证在合肥的社会个人(仅限于专利资助条款)。二、当年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及在站工作院士(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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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自主创新-聘请外国专家资助

一、申报基本条件: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申请项目在本市组织实施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户籍或身份证在合肥的社会个人(仅限于专利资助条款)。二、企业聘请外国专家申报限额7名,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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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专家库专家

一、征集范围围绕合肥市重点产业链,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懂科研、懂产业、懂投资的各领域专家,主要为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社团组织、行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二、征集领域入库专家分为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两大类。(一)专业技术类专家。指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专业领域内从事成果转化、技术开发、科学研究等的专家。主要是高等院校教研人员、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企业从事专业技术人员等。(二)综合管理类专家。含人文社科、发展规划、项目管理、金融财会、投融资、创新创业等领域专家。主要是企业、科技园区、双创载体、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智库、决策咨询机构有关人员;会计师、创业导师或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专家。三、入库条件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二)具备参加评审评估评价工作的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意见;(三)从事所属行业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对本行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产业、金融投资等发展状况;(四)专业技术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六)以下特殊情形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1.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院士;2.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学者、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的技术骨干,或承担过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课题,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3.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扶持标准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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