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上午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由项目组织单位根据项目遴选时间进度自行拟定。项目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18时。
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扶持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区内企业新设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分拆业务等不属于本措施扶持范畴。享受本措施扶持的对象,须签订相关承诺书,若扶持对象违反承诺的,应将所获扶持金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