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专项

区域: 福建福州市 来源: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试点应用补助

区域: 福建福州市 来源: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制订标准奖励

区域: 福建福州市 来源: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优秀软件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

每家企业每年度最多申报2件;往年获评福州市优秀软件产品的不得再次参评。

区域: 福建福州市 来源: 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区块链产业营业收入奖励

区域: 福建福州市 来源: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设立VR产业风险投资基金

区域: 福建福州市 来源: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产业引导基金)

区域: 福建福州市 来源: 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成立VR及创新产业母基金

区域: 福建福州市 来源: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产学研项目补助

特别注意事项 1、产学研项目扶持采用“后补助”形式,对经技术合同登记且已产生成果的项目进行补助,项目不再签订合同、验收、延期、变更和终止等项目全流程管理。补助资金不限于本项目使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支持后续创新发展。 2、高校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合作项目,要求企业实际转账到高校科研院所的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本地高校科研院所与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要求实际已支出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补助标准:(1)【本地高校院所合作项目】本地高校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合作项目,要求企业实际转账到高校科研院所金额≥10万元;与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要求实际已支出金额≥10万元。按照不超过50%比例的补助资金直接划拨至高校科研院所。 (2)【外地高校院所合作项目】外地高校科研院所(指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科院或省部直属科研院所)转移转化至本地企业的项目,要求企业实际转账到高校科研院所金额≥50万元。按照不超过50%比例的补助资金直接划拨至本地企业。 (3)【项目团队创办企业合作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均须由所属高校院所出具在职证明)在本地设立或参股(要求占股不低于30%)的企业,要求企业支付给项目负责人所属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发、技术许可、技术转让等费用金额≥10万元。按照不超过50%比例的补助资金直接划拨至本地企业。 4、与企业合作项目,若出现多个企业转账,金额可以合并,同一研究项目只补助1次。 5、项目投入经费应为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费用。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科研院所的在职科研技术人员,无不良诚信记录,且实际主持研发或成果转化工作,在所申报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研究成果。 7、与企业合作项目,申报的项目名称、合作协议或合同上的项目名称、银行到账证明上的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上的项目名称,四者须一致;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申报的项目名称、合作协议或合同上的项目名称、支出专项名称(支出须做专项归集),三者须一致。 8、材料一经系统提交到市科技局,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 9、各自主管理单位和产研院通过系统填报立项后,须在线打印签字盖章1份原件交市科技局备案归档。 10、各自主管理单位做好项目档案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和绩效考量。 11、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或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推荐解决企业技术需求库的合作项目。

区域: 福建厦门市 来源: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3-15 至 2022-04-15

厦门市科技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及科技合作)项目

区域: 福建厦门市 来源: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