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 (一)参与完成县级以上科技项目(不含子课题的主持和参与者),项目已通过验收。 (二)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三)参与编制县级以上标准3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四)工程类项目、成果、技术获县级以上奖项的参与者。 (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在规上企业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等研发,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由企业推荐申报。 (六)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解决某一细节关键问题的,且由3名以上相关领域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至少一名为市321第二层次以上人才)举荐。
对已注册的外资项目,当年实现现汇进资(现金出资)并经省级认定后,给予奖励。
大学生领办家庭农场。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每设立一家县级分支机构(含办事处)的,给予奖励。
符合条件的高端软件人才(团队)申报“蓉漂计划”。
人工智能行业领军人才(团队)带项目入驻东莞。
新引进在站博士后的设站(基地)单位。
新引进且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
引进年度投资过5000万元的现代农业项目。
新迁入我市的上市集成电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