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市场主体纾困专项-互联网营销领军人才培训补贴

在“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增设“互联网营销领军人才项目”,全职在温纳税300万元以上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独家签约主播,且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可推荐参评“互联网营销领军人才项目”。

区域: 浙江温州市 来源: 温州市商务局

人文社科领军人才认定

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等重点领域,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成果有重要创新和较大影响;在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及文化经营管理领域有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为我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区域: 浙江温州市 来源: 温州市委宣传部

“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资助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在我省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 二、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7年1月1日以后回国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或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资助重点 聚焦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围绕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两大科技创新高地和谋划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发挥积极作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予以适当倾斜。

区域: 浙江温州市 来源: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扶贫部门认定的其他经济困难户)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区域: 浙江温州市 来源: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认定

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或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

区域: 浙江温州市 来源: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认定

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企业管理规范,规模较大,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连续多年保持盈利,近年内有望发展成为本行业领军企业。

区域: 浙江温州市 来源: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新动能工程师认定

指的是具备“三大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高端化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方面的专业职称、职业资格或直接相关的岗位经历,目前在企业一线从事相关工作的工程师、程序员、工业设计师等的统称。申报人要求在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受聘于温州市域范围内的民营企业,聘用合同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从事的行业范围属于“三大产业领域”。申报时应已在申报企业全职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分正高级、副高级两类。具体条件如下: 1.正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申报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国内引进的对象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在引进前企业(机构)关键技术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海外引进对象应在国(境)外相关企业(机构)担任过工程、技术、研发、设计主管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引进后报税年薪在20万元及以上。 2.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申报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内引进的对象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在引进前企业(机构)关键技术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海外引进对象应在国(境)外相关企业(机构)担任过工程、技术、研发、设计主管以上职务2年及以上。引进后报税年薪在10万元及以上。

区域: 浙江温州市 来源: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E类人才(科技奖)

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三等奖第一完成,温州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区域: 浙江温州市 来源: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海外专家智力项目

企业(不包括外方独资或控股企业)与1名以上国(境)外专家建立项目合作关系。

区域: 浙江温州市 来源: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信基础设施年度考核奖励

通信基础设施年度考核前两名的通信运营企业。

区域: 浙江温州市 来源: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