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级奖项的项目。
新注册或新认定和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入孵初创企业。
自主创业并带动2人以上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当年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达到企业总人数30%且工作一年以上的企业。
在凉山各类创业园区或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
在凉山境内依法设立或注册登记创业实体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一)州长质量奖及州长质量奖提名奖。 1.在凉山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三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一般等级以上事件)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在质量水平、技术和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州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4.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凉山卓越工匠奖。 1.在凉山境内生产、工作(服务)三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至今)的一线实用技能人才及民族文化、技艺传承人(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产业、传统(民间)手工业等相关行业领域的质量管理专家、技术创新人才、基层一线能工巧匠和特色手工艺人); 2.在产品研发设计、工艺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参加劳动技能大赛获得较高名次、享有或共享知识产权者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以上奖项。 1.不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的; 2.按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3.近三年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公共卫生、环保、服务质量、劳动保障等事故及重大有效投诉查实被相关部门通报、处罚的; 4.近三年国家、省、州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有严重质量问题的; 5.近三年内参加各级质量奖评审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6.企业(组织)及其法人、工匠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7.近三年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注:“近三年”时间按2019年1月1日计。
一、支持对象 州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②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经营管理才能的管理人才,其创业项目符合我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高成长性和产业化前景。 ③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30%以上,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④创业项目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和省、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⑤创办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⑥创办的企业在凉山州内注册,依法经营,无环保、安全生产等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以近5年内(含5年)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一、支持对象 州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②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省、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③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产业转化前景。 ④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⑤全职在凉山州工作1年以上。 ⑥至申报截止之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2岁。 2.其他条件。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2项及以上条件: ①主持州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 ②作为州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野外科学研究观测站等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③州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 ④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凉山落地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产值达到2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500万元以上)。 ⑤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 ⑥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一、支持对象 州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②年龄45周岁以下; ③在凉山全职工作2年以上; ④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展露头角,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能,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⑤应当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2.其他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2项条件及以上: ①作为负责人主持州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②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③获州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④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凉山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产值达到1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200万元以上)。 3.符合基本条件的教育卫生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也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