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在雅投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雅安生产、加工、销售),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且纳入统计,单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大数据、先进材料、装备制造、清洁能源、食品医药等工业项目。同时项目需满足准入的基本条件: 1、土地供应项目。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8万元/年,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其中农产品加工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投资强度不低150万元/亩。 2、厂房租赁项目。项目达产后每千平方米税收不低于27万元/年(含农产品加工项目)。
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项目,自设立年度起至第5年,工资薪金所得20万元及以上、且在企业任职满一年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领军人物(最多不得超过公司缴纳社保总人数的8%,战略新兴企业不超过10%)。
引进落户的企业在雅安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创立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和科技孵化器,且正常运行的。
各类商协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创投公司或个人(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成功引进重大工业产业项目来雅安投资建设的。
1、新建的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旅游商品(纪念品)研发、生产企业。 2、具有一定集聚功能的旅游购物专业市场。 3、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自驾游营地。 4、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建旅游民宿。
1、物流企业实现年度地方经济新增贡献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 2、在雅注册企业实现外贸转型升级和外经贸创新发展以及积极开拓国际性市场。
采购市内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上下游配套的项目,新引进上下游配套协作项目的企业。
新引进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产品外运物流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超过15%且符合支持范围的工业项目(不含能源化工项目)。
在雅安境内新注册产品销售的流通企业或对将产品销售链条转移到雅安结算的工业企业。
本地的总部企业和新引进的总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