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大学生就业创业-强化创业指导帮带

拓宽创业导师聘任范围,优化全市创业导师库。 1、创业导师每指导一个在校大学生的创业项目给予补贴; 2、指导在校大学生在西安市创办企业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奖励。

区域: 陕西西安市 来源: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促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大海外高层次大学生引进力度

鼓励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在西安就业创业。

区域: 陕西西安市 来源: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促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主动维权获得胜诉的给予资助。

区域: 陕西西安市 来源: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

1.企业组 (1)在西安市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 (3)参赛项目已经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5)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 (2)西安市内注册不到1年的企业。 (3)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4)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区域: 陕西西安市 来源: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

(一)申报人为留学回国人员; (二)申报人应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商业规则和市场规范,有良好的个人信誉,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企业应为在我市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申报人应为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并且个人持股不低于30%(含技术入股); (四)申报企业应具有完善的运营体系和成熟的管理团队,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 (五)申报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

区域: 陕西西安市 来源: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五年内的西安市行政区域户籍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首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条件。 1.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2.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才可申请补贴。 3.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即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区域: 陕西西安市 来源: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促大学生就业创业-增强创业奖补效能

1、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国家或省级、市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1年内落地我市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无偿资助。 2、毕业5年内大学生首次在西安市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补贴。

区域: 陕西西安市 来源: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制造业创新中心

一、建设领域 围绕现代化工、新材料、汽车、航空航天与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等6大支柱产业,聚焦全省23条重点产业链打造,兼顾传统产业升级、优势产业提升、未来产业培育、县域制造业做大做强等重大需求,优先布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组建条件 (一)目标定位明确。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研发方向和目标,发展规划系统可行,包括技术路线图、成果转化目标、研发投入计划、经费筹措方案等。制定市场化自主运营的推进计划,阶段发展目标可测度、可考核、可实现。 (二)建设条件良好。牵头单位长期从事某领域研究开发,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雄厚,有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运行能力。拥有高水平管理团队、创新团队和专职研发人员。有先进的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具备完善的研发、试验等创新条件。 (三)组建优势明显。组建资金、设备投入、人才团队等优势突出,构建研发、中试、检测、认证、培训等创新平台,代表行业先进研发水平。产学研合作网络完善,具备较强的技术成果转移扩散及产业化能力。 (四)组织架构清晰。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组织结构科学合理,组建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具备技术委托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知识产权协同运用、行业人才培养等公共创新服务功能。 (五)运行机制健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符合创新规律、激发主体活力的股东决策、项目管理、人才激励、市场运行、收益分配和风险控制等机制。积极创新商业模式,探索多元投资机制,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区域: 陕西西安市 来源: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1-12-15 至 2022-01-14

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

申报主体:企业(院所)、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且具备开展项目所必要的经费、场所、人员和其他配套条件。 (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外籍人才和海归人才两类:外籍专家指非中国国籍,在特定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或在国外大型机构担任中高层职务的人才;海归人才指中国国籍,在国(境)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包括访问学者)或在国(境)外取得一定行业成就的人才。 (3)申报项目须由海外高层次人才牵头实施,有相应团队配备,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运营能力和成长潜力。包括以下两个项目类别: 自然科学类项目:需由在特定技术领域有较高建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通过实施项目应在特定技术领域取得一定突破,形成相应的知识产权和学术成果。 社会科学类项目:需由在社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通过实施项目应产生相应的文化成果和社会效益。

区域: 陕西西安市 来源: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1-06-30 至

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奖励

(一)本措施所指的股权投资机构,是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以公司制、合伙制等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其中,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是指依法发起设立、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 (二)享受本措施的股权投资基金实缴出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享受本措施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实缴出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区域: 陕西西安市 来源: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