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和支持重点 围绕我市粮食、蔬菜、畜牧、渔业、农机及农业特色产业等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难点问题开展科研攻关,研究内容应具有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预期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重点支持农业新品种选育、新装备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创新,支持乡村振兴产业技术瓶颈问题重点方向和市级涉农重大项目领域技术创新。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从事农业相关领域的研发工作,具有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具备带领团队开展科技研发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是济南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前期工作基础;社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优良;在济南市具有较强的示范推广能力。申报单位为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应符合“绿色门槛”制度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主持人已承担我市农业应用技术创新项目且未完成验收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须为济南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省工信厅申报要求的企业。 申报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盈利能力。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 ( 营业收入超过4亿元的,研发占比可放宽至不低于2%)。申报单位应建有独立研发机构,有专职研发人员队伍。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人员,项目研发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二、项目重点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化工等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及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实施对培育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确保产业链安全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发挥主导作用,牵头在重点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新建“两高一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且已在企业正式立项并开始实施,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有助于提高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原则上不低于400万元。项目预期效益好,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完成后当年预期年新增产品销售收入(含出口创汇)不低于800万元。项目完成后应能产生创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及自主知识产权(含专利、标准等)。 四、项目技术创新点明确、技术含量高、具备较强的可行性。突出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攻关,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优先支持已申报国际专利,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项目。 五、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企业以项目为载体,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大力引进高校和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实施融合创新。 六、申报数量。坚持择优申报,原则上每户企业每批申报1项。根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和研发投入能力适当放宽申报数量(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4亿:不超过2项; 4亿-10亿:不超过5项; 10亿及以上:不超过10项)。
(一)支持对象 驻济高校、科研院所。 (三)申报条件 组建时间不超过两年,经所在高校院所备案或批准成立,研发方向和所属技术领域符合济南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成果未来有望在济南市落地转化。自主培养创新团队以领军人物为核心,由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组成,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人才群体。研究方向属于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领域,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或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高校创新团队研究方向所在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满足下列条件: 1.自主培养创新团队领军人物: ①自主培养创新团队领军人物一般应为在研发一线工作的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或者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创新性思维和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发挥核心凝聚作用。 ②高校自主培养创新团队领军人物至少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院所创新团队领军人物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主培养创新团队领军人物近3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 项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2.自主培养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不少于 5 人。各核心成员应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方向并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核心成员有多人近3 年来曾共同参与至少一项政府课题研发。团队之前具有连续1 年以上合作攻关基础,能够团结协作,勇于探索,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三)在符合《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相关部分送审稿)》附件42、43、44、45、47、51、52、54申报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研发补助。研发的项目已与济南市企业签署协议开始落地转化,提供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合同等证明。未来2-3年内可形成产业化生产,有可供考核量化的具体产业化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有较好市场前景。 2.高校院所引进创新团队、自主培养创新团队、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研发补助。申报项目获批后,项目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内,要与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质性合作。
(一)支持对象 驻济高校、科研院所。 (三)申报条件 组建时间不超过两年,经所在高校院所备案或批准成立,研发方向和所属技术领域符合济南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成果未来有望在济南市落地转化。创新团队以领军人物为核心,由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组成,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人才群体。研究方向属于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领域,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或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高校创新团队研究方向所在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满足下列条件: 1.引进创新团队领军人物: (1)引进创新团队领军人物一般应为在研发一线工作的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或者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创新性思维和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发挥核心凝聚作用。 (2)高校引进创新团队领军人物至少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院所创新团队领军人物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两年内由济南地域以外引进,其中柔性引进的领军人物聘任期内每年在济南工作时间不少于2 个月。 2.引进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不少于 5 人。各核心成员应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方向并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核心成员有多人近3 年来曾共同参与至少一项政府课题研发。团队之前具有连续1 年以上合作攻关基础,能够团结协作,勇于探索,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三)在符合《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相关部分送审稿)》附件42、43、44、45、47、51、52、54申报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研发补助。研发的项目已与济南市企业签署协议开始落地转化,提供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合同等证明。未来2-3年内可形成产业化生产,有可供考核量化的具体产业化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有较好市场前景。 2.高校院所引进创新团队、自主培养创新团队、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研发补助。申报项目获批后,项目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内,要与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质性合作。
(一)支持对象 驻济高校、科研院所。 (三)申报条件 1.符合济南市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领域,并在济南有产业化落地的科研项目; 2.高校院所引进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传统友好国家最高学术机构院士,其他高端人才; 3.引进时间不超过 2 年,且已与高校院所签订了聘任合同,其中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每年在济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4.研发的项目已与济南市企业签署协议开始落地转化。 (三)在符合《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相关部分送审稿)》附件42、43、44、45、47、51、52、54申报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研发补助。研发的项目已与济南市企业签署协议开始落地转化,提供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合同等证明。未来2-3年内可形成产业化生产,有可供考核量化的具体产业化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有较好市场前景。 2.高校院所引进创新团队、自主培养创新团队、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研发补助。申报项目获批后,项目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内,要与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质性合作。
(一)基本条件: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年满18周岁,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特殊条件:报名物业管理员竞赛,应为现任或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3年以上;报名电工竞赛,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为激励更多优秀选手参加比赛,已获得“技术标兵”称号的选手不再接受报名。
1.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工作责任感强,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国家和省绿色建筑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具备较丰富的绿色建筑知识和实践经验。 3.从事绿色建筑相关工作8年以上,现工作或研究领域为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筑物理、环境工程、景观园林、建材等相关专业。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1)取得相应注册(一级)执业资格,(2)以前三位次主要完成人身份完成相关科研成果、论著、技术标准等,(3)以前三位次主要完成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相关科技奖项。 5.能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定、绿色低碳试点示范评审核查、绿色建筑技术创新推广等工作。 6.年龄宜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鼓励集成电路企业与驻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机构联合开展集成电路人才定向培养业务.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集成电路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对通过省级以上认定的,按照企业建设总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 对集成电路企业新引进的高端人才,根据引进人才梯次,按照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 〔2017〕16号)和 «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 (济组发 〔2019〕17号)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责任心强,能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专业人员应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方向。 (三)主要专业领域:科技创新、技术管理、人才评定、工业设计、人工智能、新材料等。 (四)企业高层研发管理人员专家应从相关行业内具有优势的企业中选择推荐。
一、征集范围 拟面向装备制造业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征集安全生产专家,专业(行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铸造等金属制造业,机床、基础件等通用设备制造业,工程机械、农机装备、环保装备、石油装备、医疗装备等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电力设备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 二、专家工作任务 (一)参加相关行业项目评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开展安全技术咨询; (二)为相关行业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为政策、标准、规范、规划的制定(修订)和相关行业安全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四)为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 (六)对于有保密要求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外界泄露工作情况以及相关材料内容。 三、专家征集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 (三)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资格,直接从事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如装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部门),熟悉行业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和行业领域发展动态,拥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四)本人自愿参加且能胜任专家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