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到我市工作的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D类重点产业人才: (一)企业急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企业急需的“双一流”工科类全日制本科生; (三)取得的研究开发、创意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上或拥有省内先进水平以上的创新创业项目且发展潜力较大,现行标准难以界定或企业需要的特殊人才,经评审后确定为重点产业人才。
新引进到我市工作的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A类重点产业人才: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工业设计高端人才,或相当水平的国外院士和专家。 (二)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人才: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完成人前3名;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完成人前3名;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完成人前5名;4.中国专利金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5.国外相当水平的发明奖、科技奖获得者。 (三)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的人才:1.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正副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2.国家重点科研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四)担任上一年度纳税额超3000万元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负责人或首席技术专家的人才(每家企业不超过1名)。
A、B类重点产业人才赴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中企业参加与重点产业发展相关的进修或学术访问活动(至少7天以上)。
总部企业核心高层管理人员(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当层级职务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10名)
新引进到我市工作的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C类重点产业人才: (一)具有博士学位; (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带产业项目入永或带团队入永; (三)获得省级各类创新比赛大奖,省创造发明专利且有市场化应用价值的人才; (四)担任上一年度纳税额超500万元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负责人或首席技术专家的人才(每家企业不超过1名)。
全职引进的A、B、C、D类人才。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新引进到我市工作的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B类重点产业人才: (一)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湖南“百人计划”入选者、湖南省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湖南省行业领军人才、湖南省工业设计高端人才。 (二)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人才: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完成人前3名,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完成人前3名,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完成人前3名;2.湖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3.中国工业设计金奖或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4.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及优胜奖;5.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 (三)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的人才:1.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排名前2位的副主任,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2.省、部(重点)实验室(已通过验收)主任。 (四)担任上一年度纳税额超1000万元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负责人或首席技术专家的人才(每家企业不超过1名)。
A、B类重点产业人才在我市发起举办与重点产业发展相关的国际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含港澳台)学术会议。
新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