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已经认定为长沙市新一代半导体和集成电路领域高端人才(团队)。 (2)高端人才(团队)所在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利润率为正。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奖励对象为长沙新一代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才。 (2)人才上一自然年度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实缴1万元以上(含)。 (3)人才未获得过此项奖励的。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人才所在企业属于人工智能领域的长沙企业。 (2)企业的高级管理、技术人才。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人工智能领域世界级领军人才(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A类标准)落户长沙的。 (2)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人才(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B类标准)落户长沙的。 (3)长沙市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工智能人才。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2021年全市税收额居前50位且当年税收增速高于全市GDP增速的制造业企业; 2、企业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长沙市; 3、企业按要求报送工信部门相关信息; 4、高级管理人员在多个企业任职的,每年度仅允许其所在的一家企业推荐申报“高管人才奖”; 5、申报高管必须诚信守约,近一年内没有失信和严重违法行为。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已经认定为长沙市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团队)。 (2)高端人才(团队)所在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利润率为正。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 2、在长沙市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 3、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中注册并填报数据(不包括行业协会);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5、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长沙)失信“黑名单”; 6、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未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 7、其他按规定和申报通知应满足的条件。
一、研究方向 (一)知识产权导航长沙创新发展质量分析评价研究。要求结合长沙实际,依托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以知识产权为视角,全面分析评价长沙创新发展质量,提出知识产权导航长沙创新发展的有效路径。 (二)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研究。要求对照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体系,深入研究长沙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现状,详细分析(2020年和2021年)长沙专利密集型产业对区域GDP发展的贡献情况,提出加大专利密集型产业支持力度的对策和建议。 (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指南研究。主要围绕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价值的公允评估方法进行探索性研究,结合专利品质变量、转化环境变量、市场条件变量、运营环境变量等多维度要素,解决采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进行评估所出现的前期质押阶段评估价值与后期质物处置价值存在较大差异性的关键问题,并结合长沙实际,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指南. (四)预审授权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分析研究。结合长沙实际,以促进创新主体的预审授权专利技术成果高效益转化运用为目标,对长沙市预审授权专利信息和转化情况进行整理、分类统计和分析,梳理清楚预审授权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运用的现状与问题;总结、提炼预审授权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运用取得的成效、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客观评价预审授权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运用与本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关联、贡献度,厘清内在关联的关键节点、关键因素,制定标准评价体系;结合长沙实际,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形成预审授权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运用分析研究报告,建立技术成果转化的标准评价体系,形成专利成果转化量化评价结果。 (五)长沙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主要围绕长沙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的应用现状和发展,以问题为导向,以优化长沙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机制为研究目标,分析长沙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应该注意的问题,研究长沙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涵盖的领域。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研究提出高层次发明人的评选标准和培育机制,以建设一个高层次全领域的知识产权专家库。 二、申报对象 国内从事软科学项目研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均可申报(截至申报日已承担我局软科学研究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单位除外)。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该软科学项目的研究条件与研究能力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软科学研究项目。联合其他单位共同申报的,要明确主持单位:联合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二)申报单位应提出初步研究方案。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请申报单位就拟申报项目做好已有研究成果收集整理,立足长沙实际进行创新性研究,提出研究项目的初步方案。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研究水平和较专业的知识产权知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研究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知识产权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课题研究人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研究人员原则上应具备5年以上知识产权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知识产权研究经验。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长沙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并具备一定发展基础或产业规模。 (二)申报人才应符合年度《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高级人才的相应条件(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处于领先地位的,可适当突破),从事岗位原则上须在其引进当年度发布的需求目录内,在长沙市工作1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的股东。引进的外籍人才,每年须在长沙市工作6个月以上。
申报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人才及所在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才应符合年度《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市级领军人才的相应条件(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处于领先地位的,可适当突破),在长沙市工作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的股东。引进的外籍人才,每年须在长沙市工作6个月以上。 (二)申报单位应是在长沙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并具备一定发展基础或产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