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资助

(一)培训能力 1.实训场所及设备布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年培训3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主要实训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具有3至5个符合我市主导产业、潜力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的特色专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一年后,围绕开设的特色专业,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3.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其中获证人数应达到60%以上,按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技能鉴定申报人数及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统计(含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高级工以上培训与获证占30%以上。 (二)管理能力 具有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三)师资队伍 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至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30%以上;院校类基地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校企合作 院校类基地至少与3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区域: 广东中山市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5-09 至 2022-09-30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资助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 技能大师应是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综合素质高、业内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2.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单位建立工作室应具备的条件 1.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并签署工作合同; 2.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 3.对技能大师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管理和经费支持; 4.有3个以上技能骨干作为工作室成员,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

区域: 广东中山市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5-09 至 2022-06-17

创新科研团队项目中期考核遴选

(一)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科研服务机构,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具有稳定专业的服务团队。 (二)熟悉国家、省、市科技人才项目管理制度,熟悉科技人才项目评审程序及评价方法,具有承担省或市级科技人才项目评审及管理相关经验。 (三)具有省级咨询专家库资源,包括技术、管理、财务、风投等领域专家资源。 (四)申报机构提供的遴选材料应真实可靠,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区域: 广东中山市 来源: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4-28 至 2022-05-07

创新科研团队项目-产业化类资助

1.申报单位为在中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投入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助资金。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产业化类团队项目。 2.团队为近3年内从市外引进,由1名带头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入选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人员合计不少于2名。 3.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5岁,其中,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5岁。 4.团队成员承诺在中山工作5年以上。团队成员中,须有一半以上全职在中山工作,且团队带头人须全职在中山工作;兼职的团队成员在中山工作时间年均达到3个月以上。 5.申请1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资助的,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2亿元;申请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不含)资助的,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2000万元。

区域: 广东中山市 来源: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3-31 至 2022-05-05

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基础研究类资助

1.申报单位为在中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 2.团队为近3年内从市外引进(2019年1月1日之后引进,下同),由1名带头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入选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人员合计不少于2名。 3.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5岁(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下同),其中,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5岁(195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下同)。 4.团队成员承诺在中山工作5年以上。团队带头人和第一、第二核心成员须全职在中山工作;兼职的团队成员在中山工作时间年均达到3个月以上。 5.申请300万元(含)以下资助的,申报单位可不配套自筹资金;申请3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资助的,申报单位须配套不低于200万元自筹资金。

区域: 广东中山市 来源: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3-31 至 2022-05-05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1、补贴条件: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到镇区、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区域: 广东中山市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一次性创业资助

一、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返乡创业人员(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当前纳税状态正常; (2)有一名以上在职员工连续3个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对象: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区域: 广东中山市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条件: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起算)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用人单位招用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区域: 广东中山市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1、补贴条件: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区域: 广东中山市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求职创业补贴

1、补贴条件:中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区域: 广东中山市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