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能大赛—饭店业(餐厅服务员)职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项目 餐厅服务员。 (二)竞赛标准 参照原国家职业资格餐厅服务员三级(高级)考核标准,结合企业及行业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为学生组和职工组,其中学生组为在校学生,可由学校推荐报名参赛。职工组为年满18周岁,在我市从事饭店业餐厅服务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可由单位推荐报名参赛,同一单位参赛人数不超过8人,报名选手须在报名单位就业、参保(连续正常缴交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属于劳务派遣的应在实际用工单位上岗满3个月及以上。已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能重复报名参加相同职业(工种)、相同等级的竞赛。学生组报名人数不少于20人。如竞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该竞赛项目自动取消。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认定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名中医称号获得者;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 (2)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 (3)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 (5)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6)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7)“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荣誉称号; (8)长江韬奋奖; (9)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前3名; (10)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一等奖、二等奖第1名; (11)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子项2个: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前3名; (12)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广播播音员主持人奖、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奖); (13)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金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14)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 (15)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6)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7)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8)中国IT年度人物奖; (19)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 (20)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1名; (21)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终身成就奖、杰出人才奖; (22)鹏城杰出人才奖; (23)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 (24)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 (25)南粤功勋奖; (26)南粤创新奖; (27)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护理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口腔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6)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8)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含筹建1年以上项目)(每项仅可申报1人);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10)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珠江学者特聘教授; (12)深圳市“鹏城学者”长期特聘教授; (13)文化部优秀专家; (14)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15)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16)在任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每个单位仅可申报1人)。 4.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5.近5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6.近5年,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7.近5年,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8.近5年,广东省委宣传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9.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且来深高校担任博士生导师者; 10.近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 11.近5年,全国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12.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13.近5年,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奥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 14. 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市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深圳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担任公司副职以上高管人员、首席分析师者(或首席经济学家)2年以上者(每个单位5年内可申报1人;如已认定人才任期未满且离职的,该单位可在其离职1年后,另行申报1人); 15.近5年,连续3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行业排名前2名,研究小组前2名)者; 16.近5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5%的副总经理级别及以上者; 17.近5年,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18.近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任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者; 19.近5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含筹建1年以上项目)带头人;近5年,评选为深圳市Ⅰ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且在省部级或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担任主要负责人(带头人); 20.近5年,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 21.近5年,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 22.近5年,获得特级教师称号,且担任下列职务之一者: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名校长、名教师、深圳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教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 23.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者(每个单位5年内仅可申报1人); 24. 近5年,经国家、广东省确认由深圳市输送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个人项目第1至3名次的现役运动员; 25.近5年,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26.近5年来,在深圳注册,同一年度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和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2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获得清科、投中评选为优秀创业投资家; (2)近五年一直担任国家创投协会理事、秘书长、会长; (3)近五年一直担任深圳市创投同业公会副会长、会长。 (以上每个单位5年内限申报1人,并与后备级同类条款“核心投资决策团队成员”同时申报)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

1.近5年,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正、副总编(主编)。 2.近5年,在Nature、Science、Cell或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 3.近5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4.近5年,入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的带头人。 5.近5年,获得广东省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的南粤突出贡献奖团队带头人或个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6.近5年,入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带头人。 7.近5年,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千人短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短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8.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投资机构(见说明13)首席类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9.近5年,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我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10.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高级成员(fellow)。 11.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5)教授、副教授。 12.近5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国外杰出人才或“率先行动”百人计划专家入选者。 13.近5年, 国家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首席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专家(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14.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瑞典、瑞士、丹麦、挪威、奥地利、西班牙、新西兰取得专科医师资格的人员;或在上述国家获执业医师资格,并有国内三甲综合医院或三甲专科医院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15.在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5)获得博士学位,近5年被评选为深圳I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16.近5年,担任过世界著名乐团(见说明6)声部副首席演奏员。 17.担任过亚洲一流乐团(见说明14)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或近5年担任过声部首席演奏员。 18.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7)评委会评委。 19.近5年,获得过国际A类艺术比赛一等奖或国际B类艺术比赛大奖(见说明7)。 20.近5年,累计获得5项以上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 21.近5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项目第二、三名运动员,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22.近5年,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且年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2人)。 23.近5年,获评国家专利奖的主要发明人,且在本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24.近5年,带领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且仍在岗的企业首席质量官。 25.近5年,在深圳注册的投资机构(见说明15)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且被清科集团、投中集团评选为优秀创业投资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园区-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

在深圳园区科研院所、研发型企业和孵化转化平台从事科研工作,40岁及以下的博士生、博士后等青年科研工作者。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技能大赛—居家养老照护职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项目 居家养老照护。 (二)竞赛标准 参照原国家职业资格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考核标准,结合企业及行业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参赛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我市从事与老年照护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可由单位推荐报名参赛,同一单位参赛人数不超过8人。已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能重复报名参加相同职业(工种)、相同等级的竞赛。如竞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该竞赛项目自动取消。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0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

一、申报人相关条件 (一)申报人身份条件 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身份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2.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3.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不包括受养人)。以香港居民身份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相关入境证件为准。 4.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 5.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6.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以中国护照、内地居民身份证、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凭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必要时,需提供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公证书、认证书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和住在国居留记录作为补充文件。 7.海外华侨。以中国护照、内地居民身份证、国外居留凭证和出入境记录为准。必要时,需提供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居留权公证书、认证书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和住在国居留记录作为补充文件。 (二)申报人工作条件 1.申报人在深圳市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与深圳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 (2)由境外雇主派遣,境外雇主与深圳市接收单位签订了派遣合同。 (3)提供独立个人劳务,并与深圳市纳税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 2.申报人2020年在深圳市工作天数累计满90天。 3.申报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且2020年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工作天数满90天的,可通过该单位申报,该单位应予以配合。 (三)申报人资格条件 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2.国家、省、市认定的境外高层次人才。 3.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的人才。 4.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B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 5.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6.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承担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的团队成员,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带头人,以及医疗卫生技术骨干人才。 7.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8.在深圳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以上第1-3条款以国家、省、市政府部门核发的证书或相关认定文件为准,相关证书有效期不作为申请限制条件(被撤销的除外);第5-8条款所述“科研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等由单位自主认定,以申报单位提供的书面说明、承诺为准。 (四)申报人纳税条件 1.在深圳市依法纳税,且在深圳市已纳税额大于测算税额(详见“个人所得税补贴计算方法”)。 2.须授权同意受理机关向相关部门查询纳税信息。 (五)申报人其他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至受理机关受理之日,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近5年内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或对申报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2)在境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3)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报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申报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5)经查询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2.申报人2021年度未享受以下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或补贴之一: (1)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二、申报单位相关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机构。 2.遵守法律法规。至受理机关受理之日,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近5年内存在不依法纳税行为记录的。 (2)在经营异常名录内的。 (3)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经查询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二)申报单位其他条件 申报人按照第一条第(三)项第5-8条款申报的,其申报单位应当符合条款所述条件(详见“相关名词释义”)。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技能大赛—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 “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项目 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龙门吊)。 (二)竞赛标准 参照国家职业资格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二级(技师)考核标准,结合企业及行业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参赛条件 1.年满18周岁,从事港口电动装卸机械司机(龙门吊)操作工作的从业人员。 2.思想素质好,职业道德修养高。 3.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具有1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无不良从业记录。 5.本市报名选手须在报名单位就业、参保(连续正常缴交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 6.属于劳务派遣的应在实际用工单位上岗满3个月及以上。 (四)参赛对象 1.本市参赛选手 由单位推荐报名,港口选拔参赛,同一参赛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本市参赛选手总员额控制在40人以内。已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能重复报名参加相同职业(工种)的竞赛。 2.非本市参赛选手 由组委会定向邀请或由各省、市相关行业协会、企业择优推荐报名参赛。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在全国排名前十的港口,可各推荐1-2人;其余港口推荐1人。非本市参赛选手直接进入决赛。 如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该竞赛项目自动取消。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收入或纳税额)

近5年,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且年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2人)。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技能大赛—酒店接待职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项目 酒店接待。 (二)竞赛标准 参照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酒店接待项目竞赛标准,结合企业及行业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参赛对象 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工种)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具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的人员可报名参赛。 1.职工组 凡年满18周岁,在我市从事酒店接待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可由单位推荐报名参赛,同一单位参赛人数不超过8人,报名选手须在报名单位就业、参保(连续正常缴交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属于劳务派遣的应在实际用工单位上岗满3个月及以上。已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能重复报名参加相同职业(工种)、相同等级的竞赛。如竞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该竞赛项目自动取消。 2.学生组 在我市职业(技工)院校学习酒店接待相关专业(工种)的在校学生,由院校推荐报名参赛。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推荐人选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四唯”,不搞一刀切。优先推荐有突出贡献或取得突出业绩的年龄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垂直管理单位不得重复推荐。 申报时分为两种类型:一般申报类和产业创新类,产业创业类应符合上述第(四)款条件。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