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

“鹏城工匠”是指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中,具有工匠精神、技艺精湛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凡在深圳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且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下同)取得以下业绩之一的高技能人才,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 (一)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 (三)获“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能标兵”等称号; (四)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并由此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五)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成绩,或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 (六)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在深圳市产生重大影响。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5-05 至 2022-07-14

创业导师招募

一、报名条件 创业导师应身心健康,热心公益创业服务,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备丰富的创业实践经验或创业指导能力,精通本部门、本行业政策;在创办、管理企业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创业导师主要从下列人员中招募: (一)有成功创业经历,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包含传统行业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成功创业者,如直播电商、各平台头部主播等;(二)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中的职业经理人及法律、财务、人力资源等专业人士;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四)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人员(不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内部工作人员)。 二、服务内容及原则 创业导师开展的创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咨询指导和项目评审两大类。咨询指导服务主要通过集中讲授和个别咨询、指导、策划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使创业者进一步树立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掌握创业必备的相关知识,了解扶持政策,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决策能力。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策划、论证评估、市场分析、营销策划、信贷融资、企业管理咨询等服务。项目评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委托开展的创业项目评审、孵化基地考核等。 创业指导专家与创业咨询者之间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创业指导专家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及个人经验知识为创业者提供咨询、指导建议,仅供创业者参考,不对项目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4-11 至 2022-04-30

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

补贴条件:1.本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2.相关单位为本校在校学生提供免费职业技能评价服务。 3.学生参加评价后取得中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单位。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补贴条件:1.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2.处于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安排在我市就业。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国家级领军人才)

一、发放对象 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发放条件 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我市户籍。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地方级领军人才)

一、发放对象 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发放条件 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我市户籍。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杰出人才)

一、发放对象 (一)奖励补贴。2016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后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 (二)工作经费。2016年3月23日后我市当选的两院院士和引进经认定的杰出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可作为申请人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 二、发放条件 (一)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合同约定每年在深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未享受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还应当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二)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用人单位申请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需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 2.与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在深圳全职工作。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海外C类人才)

一、发放对象 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发放条件 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我市户籍。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海外B类人才)

一、发放对象 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发放条件 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我市户籍。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海外A类人才)

一、发放对象 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发放条件 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我市户籍。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 至 202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