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推动区域科创人才服务中应扮演多重角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引领者:政府应根据地区发展战略与产业布局,科学规划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明确服务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的发展导向。
2.政策制定者:政府需制定并持续优化涵盖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全链条的政策体系,如设立专项人才基金、提供税收优惠、优化落户政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以创造有利于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
3.服务平台搭建者:政府应投资建设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如孵化器、加速器、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人才提供先进的科研条件、技术支撑与资源共享服务。
4.资源整合协调者:政府需协调各方力量,整合教育、科研、企业、市场等资源,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协同创新合力,促进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高效流动。
5.服务监管与评估者:政府还需对区域科创人才服务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与措施,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益,并依法依规对人才服务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总之,政府在推动区域科创人才服务中应充分发挥顶层设计、政策供给、环境营造、资源整合等作用,打造一流的人才发展生态,助力地区科技创新能力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