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活动的成果应用
(1)农业领域里新品种的区域试验;工业领域里为形成新产品的生产规模而进行的工业性试验。
(2)仿制国内外技术先进的新产品而进行的设计与试制工作。
(3)为满足本部门的技术需求而对引进国内外新方法所进行的分析研究、消化吸收工作。
(4)为解决试验发展阶段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能投入生产而进行的定型设计与试制工作。
研究与发展成果应用和研究与发展的划分界限:
(1)新产品的研制
研制实质性的新产品,即完全新的产品,或对现有产品的性能进行重大改进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属于研究与发展活动。对引进(或购买)现成的技术成果(如专利、技术诀窍、图纸和样机等)进行复制或直接应用而形成新产品的过程属于研究与发展成果应用活动。
(2)新工艺、新方法的研制
对新工艺、新方法的研制或对现有工艺、生产过程的技术上的实质性的改进,属于研究与发展活动。采用国内已有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过程,而在技术上没有实质性的改进,只是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过程作适应性的试验,属于研究与发展成果应用活动。
(3)中间试验
新产品、新工艺、新生产过程直接用于生产前,往往要进行中间试验,以解决一系列的技术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进行中间试验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从技术上进一步改进产品、工艺或生产过程或为此目的进行试验以获得经验和收集数据,则是研究与发展;如果是为了形成生产规模和生产顺利进行,获取生产所需的技术参数所进行的试验,则是研究与发展成果应用活动。
(4)小批量试生产
小批量试生产的直接目的不是对产品或生产过程在技术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而是为了使生产能顺利地进行,因而为小批量试生产所进行的各项技术准备活动属于研究与发展成果应用活动。
(5)质量控制与检验测试原型检验测试和非商业性的试验工厂(试车间)中的检验测试,属于研究与发展。